男子騎車不戴頭盔還帶人,交警下班途中便本能地瞥了一眼,沒想到此人正是多次傳喚、蹲守布控未果的無證飲酒駕駛無號牌機動車的姚某某,這次他插翅難逃!
10月11日下午六時許,鄭州交警四支隊二大隊交警李亞超、李炎朋兩人下班途中,開車行駛到石化路未來路等紅燈時,一男子不戴頭盔騎著電動車還帶著人,從李亞超的車邊與之“擦肩而過”,李亞超隨便的瞥了一眼后:“不對!這人實在眼熟。”李亞超敏銳地發現,這個可能就是之前一直未到案的姚某某。二人立即調轉車頭,跟著電動車行駛到一家飯店,隨后下車跟著進入了飯店,在觀察了一會兒后確認就是多次傳喚和尋找的姚某某。
事情是這樣的:5月11日,鄭州交警四支隊二大隊在轄區開展酒醉駕治理行動。突然一陣摩托車的轟鳴聲吸引了執勤交警的注意,執勤交警對該摩托車駕駛人例行盤查時,駕駛人姚某某的神色讓執勤交警覺得很不正常。執勤交警讓其出示駕駛證時,姚某某支支吾吾說忘記帶了。交警通過系統查詢,姚某某的駕駛證早在2006年就已經被注銷了。交警對其進行酒精呼吸測試,結果為58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無號牌機動車。
在對姚某某的信息進行查詢時,交警又發現姚某某在2020年4月22日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以及飲酒駕駛機動車被交警四支隊六大隊處罰,這次是屬于第二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姚某某告訴執勤民警家中有病人,需要先回家一下,考慮姚某某實際情況,民警告知其要主動配合公安機關的傳喚和調查。次日,交警四支隊二大隊民警李亞超在通知姚某某接受處理時,姚某某開始找借口搪塞民警。在接下來的時間里,李亞超與姚某某多次聯系,李亞超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告知不配合的后果,姚某某均不配合,到最后,甚至不接民警電話。民警通過對姚某某布控,并到其住址等地進行蹲守,但均未找到姚某某。
直到10月11號下班途中的李亞超終于看見了這個“思念”多日的人。
民警成功將姚某某傳喚至交警四支隊,辦理相關手續。姚某某最終因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以及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多項違法行為,被處以行政拘留15日,罰款1700元的處罰。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張玉東 通訊員 韋一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