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鄭州市金水區法院再次開展“金法靂劍之秋季攻勢”集中執行活動。早上9點,執行干警集結完畢,按照預案奔赴執行現場。截至下午5點,此次集中活動共執行完畢19件,執行和解12件,拘傳、拘留22人,騰空房屋6套,執行到位金額253萬余元。
在原告某汽車貿易有限公司與被告趙某、錢某追償權糾紛一案中,趙某、錢某系夫妻關系,二人通過銀行貸款29萬元購買一輛車,由汽車貿易公司作為擔保。但二人未按合同約定足額償還貸款,該公司承擔擔保責任替他們二人向銀行墊付了剩余款項,在向二人索要墊款無果后,將其訴至金水區法院。法院判決被告趙某、錢某償還原告汽車貿易公司墊款13萬余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后,兩被告一直未履行生效文書確定的法律義務,原告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由于被執行人夫婦二人常年在外地,車輛一直沒有定位到準確位置,扣押措施難以實現,亦未發現二人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經申請人同意依法終結執行程序。但就在兩天前,承辦人突然接到申請人電話,稱發現趙某夫婦二人出現在重慶市忠縣,強制團隊劉瑩立即連夜啟程,開車15個小時,行駛1100多公里抵達忠縣。然而并未發現車輛,被執行人趙某也一問三不知。
正當一籌莫展之際,劉瑩又接到線索,得知車輛被開到50多公里外的某村鎮。劉瑩立即聯系忠縣法院執行局請求協助執行,忠縣法院執行局迅速回應,鎖定車輛所在位置。經核實,車輛目前占有人系案外人,但未辦理過戶手續,當劉瑩提出要扣押該車輛時,該車占有人起初并不配合,認為自己損失較大。在經過耐心釋法明理后,該車占有人表示愿意配合執行。活動當日,涉案車輛被成功扣押至金水區法院,后續將依法進行評估拍賣,所得價款用于抵償被執行人應付申請執行人的相應債務。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廖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