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貸款不還,被執行人玩“躲貓貓”怎么辦?4月18日,鄭州市惠濟區法院執行干警遠赴湖南省邵東市,在當地執行局的大力配合下,成功異地扣押轎車,切實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為案件后續順利執結奠定基礎。
2018年7月,常某與某實業公司簽訂了《分期付款汽車買賣和服務合同》一份,約定常某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寶馬牌轎車一輛,由某實業公司提供擔保。因常某未能按期償還銀行貸款,某實業公司代為償還銀行貸款 8.8萬余元。某實業公司代償后,多次向常某催要,其都未能償還,該公司遂訴至法院。后經法院判決,常某應向實業公司支付墊付款、違約金共計102936.29元。
因判決生效后,常某仍未能履行,某實業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被執行人常某玩起“躲貓貓”。執行干警數次尋找,均未能找到常某下落。執行干警經網絡查詢和實地查找,發現被執行人常某名下除案涉轎車外,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的執行一度陷入僵局。
“法官,經我們公司在湖南出差的同事反映,在邵東市發現常某名下的車,請求立即將車輛扣押。”4月18日,申請執行人向法院提供車輛在邵東市某小區活動的線索,執行干警了解情況后立即制定異地扣押方案,迅速奔赴邵東。
為了避免被執行人轉移車輛,執行干警第一時間聯系邵東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協助。隨后趕到的惠濟區法院執行干警和邵東市中院執行干警一起,成功控制被執行人名下車輛。在扣押車輛過程中,車輛實際使用人一開始十分抵觸,在場執行干警告知扣押車輛的法律依據及妨礙執行的法律后果,并告知車輛實際使用人可通過正當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使用人懾于法律威嚴,主動清理物品并離開現場。在將該車張貼封條后,執行干警將查封車輛運回鄭州。至此,本次異地扣押任務圓滿完成。
后續如被執行人常某仍繼續拒不履行,法院將依法對該車進行評估拍賣,所得款項優先用于債務,如有剩余部分,將返還被執行人常某。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魯燕 通訊員 魯維佳 劉晨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