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菜場或超市?“生鮮燈”屢見不鮮,開了“美顏”的肉類都顯得更加紅潤。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修訂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該辦法于2023年6月30日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1月23日,部分商家已更換白熾燈。中原路沃爾瑪超市生鮮區導購員介紹說“一周前就換過了”。在廣場南路丹尼斯超市,養護部田先生說:“開業三年了,生肉從來沒用過生鮮燈。熟食用了‘生鮮燈’,正在買新燈,這兩天就全換完了。”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唐學勤?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