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寒夜,鄭州兩位交警收到迷路男童的求助后,迅速幫助孩子與家人取得聯系,之后又駕車將孩子送至小區門口,用愛心溫暖和守護孩子的回家路。
12月3日21時15分,鄭州交警三支隊夜巡大隊民警王震寰、輔警閆家鵬在大學南路與鼎盛大道交叉口處理一起交通事故時,一名騎著兒童自行車的小男孩哭著上前求助稱找不到回家的路,希望交警叔叔能幫自己盡快回家。
兩位交警一邊安慰小男孩不要著急,一邊耐心地和小男孩溝通,隨后詢問得知小男孩今年10歲,家住泰宏建業國際城,在二七區一小學上學,當晚參加一個培訓活動后騎車回家中途迷了路。
民警王震寰幫小男孩撥打媽媽的手機號,此時男孩媽媽正焦急地等待孩子回家,得知孩子在交警身邊時,她懸著的心也放了下來。
由于小男孩年齡較小,再加上夜間沿路光線不佳,兩位交警擔心男孩獨自回家出現意外,待事故處理完畢后立即將男孩的兒童自行車搬到警車上,駕駛警車護送男孩回家。
到達小區門口時,男孩的媽媽已經早早地等在外面,看到孩子被安全送回,她激動得連聲向交警同志致謝。兩位交警則叮囑男孩媽媽,孩子年齡較小,平時要加強照顧陪護,不能讓孩子單獨出門,更不能讓孩子騎著兒童自行車上路,要多注意孩子的出行安全。
鄭州交警三支隊在此溫馨提醒廣大家長朋友,盡量不要讓年齡較小的孩子單獨出行,避免意外情況發生,另外還要盡到監管責任,兒童自行車不能在道路上騎行,只能在封閉、安全的環境下使用,騎自行車上路必須年滿12周歲,騎電動自行車上路必須年滿16周歲,將交通安全融入家庭教育,共同呵護孩子們安全快樂成長。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汪永森 通訊員 杜波 王順利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