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不退錢、一個不給貨車車身,一起執行案就此陷入僵局。今天,記者從鞏義市法院獲悉,該院執行局曹元佳團隊通過數次協調,為申請人與被執行人找到了一個“兩全其美”的解決辦法,最終促使一起互負義務的案件順利執結。
2022年12月,李某經人介紹購買安某達公司名下一輛貨車,因王某稱車輛僅是掛靠在安某達公司名下,自已是實際車主,李某就將購車款支付給王某,隨后王某將車輛交付李某。但今年7月,該車輛車頭被某恒信有限公司拖走,李某和王某方知該車輛被抵押用來分期貸款。李某要求王某退錢,王某辯稱車輛被安某達公司私自抵押,造成的損失該由公司賠償。
因雙方意見不一,李某將王某、安某達公司訴至法院。因該公司在訴訟前已還款7萬元,法院判決,解除李某與王某之間的買賣合同,王某需退還購車款6.3萬元,李某退還車身。后王某未按時履行義務,李某于11月底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曹元佳執行團隊多次與雙方溝通了解情況并組織協商,但雙方意見分歧較大,被執行人王某認為李某更換了輪胎讓自身權益受損,申請執行人李某表示自己未換車胎。
近20天的時間內,雙方爭執不休,互不相讓。
12月10日下午,曹元佳再次與雙方釋法明理,告知他們都應盡快履行判決義務,并根據雙方需要提出“以車代償”的想法,為他們提出了另一個解決思路。最終李某表示可以買下車身,王某返還部分欠款即可,王某也欣然接受,當場還款4.5萬元。至此,這場糾纏不清的互負義務案畫上圓滿句號。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楊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