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6日,鄭州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一批人事任免案。魏磊為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劉文輝、慕宏偉為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李學文為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劉宏建的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任璐的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王瑋琦的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李偉的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姚正武、喬景濤、歐陽梅、王東黎、陳啟輝的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周國華的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李文濤的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張君、董麗麗、王雨蒙、邵勸的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鄭州片區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王勇杰、周斌的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劉建燁的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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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朱琳
統籌:楊觀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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