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管理人員掌管著公司的財務狀況,是詐騙分子眼中的“香餑餑”,易成為騙子的詐騙對象。詐騙分子針對財務人員會“量身定做”詐騙陷阱,一旦落入“圈套”,就會造成重大損失。年關將近,請各位財務守好“錢袋子”提高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受害人賈某為鄭州市某公司的財務人員,2023年12月22日賈某被拉入一個三人的微信群,由于群內另外兩人的微信頭像、昵稱均和本公司領導一致,賈某便沒有懷疑二人身份。三人在群內討論公司業務時,假領導“陳總”向賈某索要開票信息,稱稍后會有一筆款項打入,讓賈某注意查收。之后又發來一個付款信息,要求賈某向對方轉賬128000元作為往來款,并稱這筆錢會在12月25日退回。見是領導要求,賈某隨即用公司的對公賬戶向對方轉賬128000元。轉賬后,賈某公司的“真領導”陳總收到轉賬短信后發現自己并未要求賈某進行轉賬,遂意識到被騙,并立即報警。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不難看出,詐騙分子在實施詐騙時準備充分,很容易讓財務人員放下警惕,從而掉入詐騙分子的陷阱。
此類騙局套路大致如下:
第一步,詐騙分子事先通過非法渠道獲得受害人姓名、工作單位、職務等個人資料,接著注冊微信或QQ等社交賬號,添加受害人為好友。詐騙分子往往會使用領導的真實姓名,或和領導一模一樣的昵稱或頭像。
第二步,詐騙分子會準確說出受害人姓名等信息,讓受害人卸下防備。
第三步,隨后詐騙分子以正在開會、辦事急需轉錢等為由,要求受害人盡快轉賬至指定賬戶。受害人在面對此類情況時,往往不會再次核實對方身份信息,極有可能上當受騙。
鄭州市公安局反詐支隊提醒:
1、企業應當建立完善、嚴格的財務審批制度,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為公司財務管理裝上制度的“防火墻”。確保轉賬匯款之前履行核實程序,尤其遇到企業領導拉財務人員建小群、聊匯款時,必須當面或電話聯系領導核實情況。
2、財務人員應強化網絡安全知識培訓,不要輕易點擊郵件、網頁上的鏈接,防止中木馬病毒、泄露公司機密。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張玉東 見習記者 黃棲悅 任思領 通訊員 相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