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配合騰房,對房屋內的物品逐一清點、核對、登記和拍攝,打包整理搬出……春節臨近,為讓申請執行人過一個溫暖祥和的舒心年,1月23日,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組織開展集中騰房活動,加大涉案財產處置力度,推動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順利執結。
騰房活動前,惠濟法院對所有正在執行案件進行了摸底,排查梳理被執行人拒不騰房的重點案件,制訂詳細行動方案。
“出發”!當天9時,20余名執行干警趕赴現場,敦促被執行人主動配合,盡快騰房減少損失;對仍不配合騰房工作的被執行人,依法告知拒不配合騰房需要承擔的法律后果,并按照事先制定的方案,對房屋內的物品逐一清點、核對、登記和拍攝,由搬運人員打包整理搬出,騰房完畢后,現場張貼法院封條。
截至當晚7時,共強制騰空房屋9套,達成和解協議3案,還有1名被執行人書面承諾限期內自行騰空房產。
場景1:見法院“動真格”騰房現場和解
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申請執行人張某等四人在被執行人李某承包的工地提供勞務,工程完工后,李某仍欠付5.73萬元的勞務費未能支付,經法院判決后仍未能還款。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李某一直以各種理由拒不履行義務。執行過程中,對被執行人李某名下的一套房產進行了查封,并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溝通。李某表示愿意還款,但逾期遲遲未能履行還款義務。
活動當天,當執行干警帶領法警到達房屋所在小區,準備進行強制騰房時,被執行人李某眼見法院真的要采取強制措施,當即表示愿意與申請執行人協商,請求執行干警暫緩騰房。
隨后,經過執行干警多番釋法明理、組織協商,被執行人李某與申請執行人張某自愿達成和解協議:李某先向張某支付勞務費3.73萬元,余款2萬元于2月6日前支付完畢。協議達成后,李某當場履行首筆執行款,并承諾剩余執行款限期付清。
場景2:10萬元欠款3年不還?強制騰房護正義
馬某與王某合伙糾紛一案,法院審理后判決被告王某退還馬某投資款10萬元。因判決生效后,王某一直未履行還款義務,馬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執行干警與被執行人王某進行多次溝通,其不僅以各種理由拒不履行義務,還對執行干警惡言相向。后法院在執行過程中,依法查封被執行人王某名下位于惠濟區的一套房產。
當天9時20分,5名執行干警剛一進門,就遇到案外人王某的親屬常某,看到法院前來騰房,常某情緒非常激動,企圖通過錄音錄像等各種手段干擾和阻撓執行,執行干警一邊由2名干警安撫常某情緒,講明阻撓法院執行的后果;另一邊,其他干警緊張有序地開展物品清點、登記、搬運等各項工作。經過近3個小時的作業,最終將該房屋順利騰退。下一步,涉案房屋將移送評估、拍賣。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魯維佳 魏巍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