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農優品”有商標和標識了
我省再提升農業品牌知名度和影響力
2月21日記者獲悉,為推進我省農業品牌建設,提升河南省農業區域公用品牌知名度和影響力,規范“豫農優品”商標及標識管理,維護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農業高質量發展,河南省農業農村廳發布《河南省農業區域公用品牌“豫農優品”商標及標識管理辦法(試行)》,“豫農優品”有了自己的商標和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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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由鼎的形象呈現,包含河南、碗和麥穗等元素
“豫農優品”商標彰顯出河南新農業、新農人的含義,體現“河南農產品”地域特征,寓意品質優良。“豫農優品”標識整體由鼎的形象呈現,包含河南、碗和麥穗等元素,體現了河南農業在中國農業中的重要地位,代表在河南省轄區內具有一定生產經營規模、商品量、知名度和美譽度的農業產品。
“豫農優品”商標及標識實行分級受理和專家評審制度。具體辦法由河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制定。市級、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培育、推薦,組織發動使用人積極申報“豫農優品”商標及標識授權使用,嚴把質量安全關,在舉辦的產銷對接和品牌推介活動中,重點宣傳“豫農優品”授權的企業品牌和產品品牌。
“豫農優品”商標、形象標圖案和色相
申請人要營業執照登記滿3年
申請使用人是指在全省范圍內符合以下條件的主體:具有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登記注冊地址、產品主要生產基地均在河南省轄區內;生產經營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的要求;產品擁有獨立的商標注冊證、有明確的包裝標識;產品獲得有效期內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農產品地理標志、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證書一項以上,或入選河南省知名農業品牌目錄;建立有完整的產品收購、生產、經營臺賬,建立有品牌營銷體系;有健全的全程質量控制體系和產地環境保護體系,產品實現質量安全可追溯;營業執照登記滿3年,且近3年內無質量安全事故和其他不良信用記錄。
申報材料應包括以下內容:商標及標識使用申請書;法人登記證明和營業執照復印件;商標注冊證書復印件;有效期內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農產品地理標志、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證書復印件。無以上質量品牌農產品證書的,應提供一年內由法定檢測機構按照相應產品標準檢測合格的檢測報告及有關證明材料;從事農產品加工生產活動的,提供食品生產許可證書復印件;近3年的銷售量、銷售額和銷售區域及企業年度報告等相關材料;產品、生產線、包裝等照片;在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完成注冊的證明材料以及其他相關材料。
此外,《辦法》規定,河南省農業農村廳建立“豫農優品”商標及標識使用風險防控及應急處置制度,組織對使用情況進行抽查,跟蹤評估河南省農業區域公用品牌市場公信力和影響力。若出現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未按照合同約定執行等情形的,取消“豫農優品”商標及標識授權使用。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見習記者 趙冬/文 馬健/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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