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幾天湊湊錢,把錢賠給申請執行人。”今天,記者獲悉,身在贊比亞打工的魏某近日主動聯系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執行員龐陽陽,還完了剩余賠償義務。
高先生與魏某、某保險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訴至中原區法院后,經調解達成協議,魏某及保險公司分別承擔高先生各項損失17000元、11萬余元。調解書生效后,保險公司如約履行賠償義務,魏某卻遲遲未履行,高先生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程序后,龐陽陽按程序對被執行人魏某名下財產進行了查控,并將從魏某名下銀行賬戶、支付寶賬戶扣劃到的1萬余元發放給高先生,但距離高先生申請的執行標的額還差2000余元沒有執行到位,卻一直聯系不上魏某。
而據高先生透露,雙方在處理交通事故時,魏某說自己經常出國打工,如果聯系不上,可能是又出去打工了。
考慮到魏某可能在國外打工,就一定會有經濟轉賬需求,隨即執行員依法將其賬戶予以凍結,希望以此“引”執行人露面。果然,沒過多久,龐陽陽微信上出現了一條“我要還錢”的好友申請。魏某說,自己著急出國,所以沒來得及賠償高先生,目前在贊比亞工作,名下賬戶被凍結后給生活帶來諸多不便,他表示一定積極想辦法把剩余的錢還上。
高先生表示愿意再給魏某一個機會,雙方約定一個月內履行完畢。日前,魏某在約定日期前主動履行剩余2300余元的賠償義務,該案順利執結。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穆童 王欣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