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辦理過居住證,這次怎么無法辦理了呢?”“這次辦理為啥續簽不成功”……3月21日,鄭好辦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近期“鄭好辦”平臺客服接到大量咨詢電話,后臺數據也監測到居住證辦件失敗率超70%,針對以上問題,記者咨詢相關部門答疑解惑。
怎樣區別重新申請辦理還是申請延期續簽?鄭好辦工作人員解釋道,大多數辦理過居住證的用戶,居住證一年到期后,可以申請延期續簽,無需重新申請辦理。“鄭好辦”APP打開“居住證”專區,進入“居住證續簽(到期續簽)”模塊即可按提示操作。
居住地址沒有發生變更,持原居住證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簽注或者通過“鄭好辦”線上申請預約簽注;居住地址發生變更的,需要重新申報暫住登記,再持原居住證和相關材料到變更后居住地派出所辦理簽注或者通過“鄭好辦”線上申請預約簽注。
居住證過期半年以上的,需要重新申報暫住登記,登記滿半年后,再持原居住證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簽注或者通過“鄭好辦”線上申請預約簽注;居住證過期未滿半年的,持原居住證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簽注或者通過“鄭好辦”線上預約簽注。
快速核發簽注居住證到期的,通過“鄭好辦”線上申請,選擇零材料預約簽注。居住證因損壞、丟失的,兩年內只能申領一次。兩年內需要申領的,需先暫住登記,登記滿半年再進行居住證辦理。
居住證申領分普通申領和快速核發兩種情況。申領普通需在居住地公安警務室先暫住登記,登記滿半年才可以進行居住證辦理。暫住登記不滿半年或沒有暫住登記的,無法先行居住證辦理。
快速核發居住證不需要暫住登記滿半年,只要符合“繳納社保滿半年、合法住所滿半年、經商滿半年、中小學在校在籍就讀滿半年、我市戶籍人口的配偶以及取得我市高層次人才,其本人及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情形之一的,可以直接申領居住證。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劉盼盼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