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鄭州高架橋快速路區域交通秩序,嚴厲整治非機動車駛入高架橋快速路違法行為,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鄭州交警抽調警力集中治理電動車、摩托車違法上高架等交通違法行為。本月以來,鄭州交警十三支隊已處罰各類車輛違法上高架等行為1682起,其中非機動車上高架74起,摩托上高架61起、其它1547起。
3月22日 ,鄭州交警十三支隊組織警力,在京廣路與賈砦匝道口,南向北方處設置執勤點,對電動車、摩托車闖禁行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23時15分許,一輛電動車從高架橋上緩緩駛來,民警立即將其攔下,引導他把車停在匝道口。仔細一看,不禁嚇了一身冷汗,原來這名騎行人員竟然載了三個人,系一家四口,最前面的孩子把頭埋在擋風被里。“你這咋帶這么多人啊!按照規定,電動車只能帶一名12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另外,你這帶小孩兒還跑高架橋上,多不安全呀!”民警趕忙讓車上坐的人下來。
經詢問,該男子去南四環與紫荊山處接孩子回家,行駛到賈砦處以為橋下路不通,為圖方便就上橋騎行了。民警教育后,對其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隨后帶隊護送一行人下橋,告知相應路線。
據十三支隊交警介紹,摩托車、非機動車擅自闖入高架路段,除了對自身安全有重大威脅,更危害了整個道路交通的安全。當車輛緊急避讓時,極易誘發擦碰、擁堵等事故,更有甚者可能出現連環追尾,大面積擁堵和嚴重的經濟損失。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張玉東 通訊員 張志方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