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將于7月1日起正式實施。在4月9日的國新辦例行吹風會上,針對近年蔓延的惡意索賠之風,市場監管總局介紹,根據條例,投訴舉報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不得牟取不正當利益、侵害經營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經濟秩序;騙取賠償、敲詐勒索的要承擔行政責任乃至刑事責任;懲罰性賠償、行政處罰制度要準確適用,避免“小錯大賠”“小過重罰”。
近年來,在短視頻、外賣等平臺,惡意索賠糾紛較多。有的是職業打假人知假買假、惡意構陷、團伙作案,一邊誤導消費者,一邊污染市場環境;有的是個別買家鉆平臺退賠機制的空子,碰瓷線上商家;更有甚者,嘗到免費午餐的甜頭后,大張旗鼓售賣“美團退款”“餓了么賠付直接教”等教程,把黑心買賣直接發展成黑產鏈。
打假人的勒索、買家的小額多頻索賠,都讓小商家苦不堪言。據報道,有商家表示,曾收到幾次外賣中吃出異物的投訴,顧客索賠1000元,可“一天也賺不到1000元”。做買賣最耗時間精力,哪個經營者也不能保證自己的商品服務沒有瑕疵,哪個經營者也經不起與挑刺兒顧客來來回回地扯皮。碰上這種糟心事,大部分商家只能選擇息事寧人,掏錢了事。
把自己包裝成受害人的形象,打著正義的幌子惡意索賠,妨害商家生意、破壞市場規矩、侵蝕商業生態,和直接敲詐勒索一樣讓人憎恨。新條例對消費投訴舉報的首次約束,對消費者牟取不正當利益的危害列舉,對騙取賠償行為的定罪處罰警告,無不是向惡意索賠亮劍。維權是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是消費者賺黑心錢的工具;維權不是針對消費者單方面,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都受到法律保護;維權必須客觀理性,絕不能無中生有,獅子大開口。
值得一提的是,條例還在避免“小錯大賠”“小過重罰”等方面向監管部門提出硬性規定。一面規范消費索賠,倡導公正維權;一面規范執法行為,倡導裁量適當。雙管齊下,共同發力,為的是優化營商環境,用實實在在的舉措幫助民營企業樹立市場信心。
打假人人有責,假打人人喊打。消費者和經營者都是市場的重要參與者,雙方都要秉持誠實信用原則、在法治軌道內開展民事活動。為商家撐腰,保護的不僅是商家的合法權益,也是在理順經營者、消費者、監管者之間的關系。無論是防止職能部門權力濫用,還是避免惡意投訴索賠成風,最終保護的都是市場準則的權威性,是大多數消費者的權益。
據《北京晚報》
《鄭州晚報》版面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