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河南省繼續實施重點高校招生國家、高校、地方三個專項計劃。4月19日,記者從省教育考試院獲悉,考生報名資格審核相關工作日前正式啟動。根據教育部規定,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今年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據了解,國家專項、地方專項計劃在考生高考報名時已進行資格條件申報,現進入資格審核階段。考生在資格審核時須提交本人和父親或母親的戶口簿。如申請人父母不具有法定監護人資格,應提供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并同時提供法定監護人資格證明。證明材料原件連同復印件交學籍所在學校,經班主任審核,確認考生符合有關專項計劃報考條件并簽字,再由校長審核簽字后,加蓋學校公章,報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審核完成后,逐級報市級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
高校專項計劃按照教育部文件和各有關高校公布的報名要求填報。考生應于4月25日之前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gaokao.chsi.com.cn)“陽光高考”招生信息發布及管理平臺進行報名申請。5月20日之前,縣、市、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完成申請考生的基本條件審核;5月底前,有關高校完成審核并進行公示。
考生所在學校、縣(市、區)、省轄市招生考試機構和省教育考試院將按照要求逐級公示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信息公示時,向社會公布縣、市及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舉報電話、網站和信函通訊地址,接受舉報和申訴,及時受理、查處資格造假等問題。按照教育部規定,對于提供虛假個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一經查實,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
記者:張競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