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鄭州市一家汽車租賃公司報警稱一輛奧迪A6轎車剛剛出租就人車不見銷聲匿跡,經民警調查發現租車人竟然是名網絡貸款的“受害人”。進一步順線追蹤偵辦發現,這竟是一起利用網絡貸款為“幌子”,利用網上租車方式實施連環詐騙車輛的團伙犯罪。
今年2月份的一天晚上,一汽車租賃公司男子李某到鄭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經偵大隊報案:數天前有人從網上租用了該公司一輛九成新的奧迪A6轎車,兩天后發現該車脫離了控制范圍,失去蹤跡,定位顯示車輛在山東菏澤境內,但卻聯系不上了租車人。接警后,民警調查得知,租車人高某是從某寶軟件中的租車平臺租用了該汽車租賃公司的車輛,李某按照約定將車開到二七區一家酒店門口,將車交給了高某,而高某僅在平臺上支付了兩天租賃費。
隨后,民警決定先從租車人高某入手,追查被騙車輛。根據租車平臺相關規定,租車人需提供相關的租車人身份信息及駕駛證件。通過分析研判,迅速找到并控制了尚未離鄭的租車人高某。經審訊,高某稱其是河北唐山人,因經營不善,欠債累累,手中又急需資金,當時他在網上看到有人稱無門檻無需抵押就可放款,且不收取任何費用,用錢心切的高某就聯系網上發布信息人員。在對方指引下,高某從河北來到鄭州,并根據對方的安排,在某寶平臺上租了一輛奧迪A6轎車交給了對方,但對方遲遲未給其放貸款,頓感不妙的高某嚇得準備逃之夭夭。
民警根據高某的供述,決定圍繞車輛線索順藤摸瓜,經多方查找,終于在山東菏澤東明一村莊內找到被騙且隱藏的奧迪車。在當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民警找到持有該車的李某某,李某某稱該車是其朋友劉某因個人借款將抵押車輛抵押至該處,當民警找到劉某,發現劉某只是一名職業收車人。經訊問,劉某如實供述了車輛是段某授意下低價處理給李某某的犯罪事實。
隨著偵查的深入,民警感覺該案應是一個有預謀、有組織,分工明確,作案手法隱秘利用租車詐騙的犯罪團伙案件,而偵破此案段某是一名關鍵人。經過工作,民警通過山東警方以處理其他事情為由,將段某約至當地派出所,并將段某控制。經審訊,段某交代了勾結伙同其他社會閑散人員,安排專門人員通過網絡發布虛假放款、貸款信息,讓他人為團伙充當租車人,本人再把車輛低價倒賣銷贓的犯罪事實。于是,民警乘勝追擊,在石家莊通過蹲點架網守候,將在網上發布虛假信息并招募租車人員的申某在一網吧抓獲。經審訊,申某供述了受段某指揮、在網上發布虛假放款信息并招募租車人騙車的犯罪事實。
經偵民警提醒:相比于向銀行申請貸款,很多人更愿意在網上貸款,這似乎更加方便快捷。但騙子也看準了人們的這一心理,精心下套設局,通過發布虛假廣告、以“免擔保、無抵押利息低、放款快”等為誘餌,讓“受害人”又成為“害人者”,希望群眾擦亮雙眼,保持清醒的頭腦,避免害人害己。目前,被騙車輛已被民警追回,3名涉案嫌疑人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記者 李嘉琦 通訊員 李東亞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