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互聯網法院發布未成年人網絡司法保護白皮書。內容顯示,由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費所引發的游戲、直播充值、打賞退費糾紛案件逐年上升。對此,白皮書分析,有的社交軟件未成年人模式形同虛設,有的游戲誘導高額充值,有的網絡平臺將打賞與社交綁定,誘導用戶大額消費,加之家長監管不力、學校網絡素養教育不夠等,導致案件頻發。(6月5日《中國青年報》)
白皮書公布的案例顯示,在一款名為“連麥”的語音交友App中,“送禮物”按鈕標識顯著,用戶輕易就能充值購買虛擬禮物,盡管禮物價值不大,但該App具有較強的社交屬性,用戶會相互比拼送禮物,一筆筆小額充值金累積起來,就變成了高額充值。顯然,這是在誘導未成年人充值消費。
一旦未成年人進行充值,充值金往往很難追回。這是因為,涉事企業大多認為,已經對用戶進行風險提示,公司不應承擔責任。這種說法不無道理,只是,讓自身完全置身事外,也是不合理的。
一般而言,“未成年人模式”會在使用時段、時長、內容等方面,限制用戶使用,但也有一部分企業,在用戶打開“未成年人模式”后,就直接禁止用戶使用其App。若想繼續使用,用戶就只能關閉“青少年模式”。而且,未成年人可以輕易進行游戲充值,實名認證的功能也被忽視。
如此一來,“未成年人模式”就成了虛假設置,實名認證的功能更是形同虛設。那么,就要考慮,企業設置“青少年模式”的目的是什么?是否只是想在家長追責時,作為免責的借口?到底是企業技術水平不夠、存在漏洞,還是故意為之?
對于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費,家長同樣也有責任。現實生活中,有的家長對未成年人缺乏有效陪伴、溝通,使得他們沉溺網絡,向虛擬世界尋求感情寄托;有的家長則受限于自身文化水平,對未成年人的上網行為,沒有做到有效監管和合理引導。
除企業和家長要承擔相應責任之外,恐怕也與未成年人自身缺乏基本的金錢消費觀念脫不開干系。在具體案例中,法官問未成年人為什么在看游戲直播時打賞,其表示,以為打賞的只是符號,不知道禮物就是錢。的確,隨著時代發展,人們接觸現金的機會變少了,越來越多的孩子對錢多錢少沒概念、對掙錢難易沒認知,以至于會產生“錢怎么會花完呢”“錢不是在手機里嗎”這樣的認識,自然就很難珍惜金錢。
對于未成年人保護,社會各界都應盡到責任。在未成年人提出消費要求時,企業應盡責提醒,并主動詢問是否得到家長的同意;家長既要提升自身網絡素養,切實履行監護職責,也要引導孩子認識現金、適當使用現金;學校則要加強網絡素養教育,規范未成年人網絡行為。只有各方共同發力,才能防患于未然,從源頭上避免未成年人進行非理性消費。
評論員 任思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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