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6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分享到:
禁養的烈性犬傷人誰承擔責任?今天(9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民法典侵權責任編司法解釋,明確了禁止飼養的烈性犬造成他人損害,無論受害人有無過錯,飼養人均應承擔全部責任。
司法解釋規定: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主張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比如,某市養犬管理規定禁止飼養藏獒。飼養人違反該規定,飼養了一只藏獒。當藏獒咬傷他人時,不論飼養人采取了何種管理措施,也不論受害人是否存在逗弄藏獒等行為,飼養人都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分享到: 編輯:段景景 統籌:閆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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