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全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市場價格秩序,日前,省市場監管局發布提醒告誡書,告誡相關單位明碼標價,誠信經營,不得串通漲價,壟斷價格,經營者如違反價格相關法律法規,最高可處500 萬元罰款。
嚴格遵守明碼標價規定
省市場監管局告誡各有關經營者及單位,務必做到明碼標價、誠信經營,認真做好參加活動商品和服務的價格標示工作,確保貨簽對位、標識醒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堅決杜絕價格欺詐行為
各有關經營者及單位不得對產品臨時提價、虛假打折、虛假標價、 誘導交易、以次充好、虛報產品信息等,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
堅持依法守信合規經營
各有關經營者及單位要自覺履行社會責任,堅持守法誠信經營, 切實規范價格行為。
各相關行業協會或其他社會組織要積極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恪守誠信經商原則, 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壟價格,操縱市場價格。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依法查處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價格欺詐、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充分發揮社會各界監督作用
歡迎廣大群眾做好監督,積極發揮社會共治作用。廣大消費者一旦發現不明碼標價、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違規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 熱線電話進行投訴舉報,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從嚴從快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營者違反價格相關法律法規的,最高可處500 萬元罰款。
希望各有關經營者及單位誠信經營,以實際行動維護良好市場價格秩序,確保國家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實處,惠及每一位消費者。
記者 李愛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