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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能人”有門路?這些“坑”千萬別跳

          2024-11-01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把自己“包裝”成國企高層,謊稱有關系、有門路,只需繳納一定費用走關系“打點”,就能幫忙拿到代理資格,財物到手后又逃之夭夭。10月29日,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審結此案,以招搖撞騙罪,判處郝某有期徒刑一年。

          郝某原為一家企業員工。2023年10月,郝某與王某通過短視頻平臺相識。隨后,相談甚歡的兩人多次在線下見面。在一次聚會中,郝某得知王某正爭取一項業務的代理資格,便稱自己是某國企高層,人脈很廣,有能力幫王某辦妥此事,但需要資金“活動”一下。有郝某“國企領導”的身份加持,王某放下心來,陸續向郝某轉賬共計6700元,并為郝某購置一臺筆記本電腦和一部手機用于填寫申報材料。

          此后,王某多次催促郝某辦理此事,但郝某一直推脫。后王某發覺被騙,于是報警。警方調查發現,郝某因投資失敗欠下大量外債,得知王某要爭取代理資格,便向王某收取錢財,用于償還個人欠款和其他生活開銷。截至案發前,郝某僅退還手機一部,其余錢物均未能退還。

          法院審理認為,郝某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招搖撞騙罪,應予懲罰。綜合考慮郝某的犯罪事實、社會危害程度、認罪認罰等情節,判處郝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責令退賠被害人損失。

          說法:“能人”有捷徑?小心被挖坑

          辦案法官表示,近年來,其所處理的“托人辦事”類案件時有發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被害人貪圖捷徑的心理,營造“社會能人”的人設,謊稱自己門路廣、關系多,對被害人實施詐騙,致使被害人不僅事未辦成,錢財也受損。在此提醒廣大市民,在遇到事情時,要擦亮眼睛,保持理性與警惕,通過正規途徑和流程解決,以實力取得相關資格,切勿因急于求成而輕易聽信別有用心的人所謂“有關系”“特殊渠道”說辭,最終落入不法分子的“陷阱”。

          記者:魯燕 通訊員:魯維佳

          分享到: 編輯:陶莎 統籌:卜貝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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