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現代快報》報道了云南省富寧縣一學生指責學校“有錢建草堂沒錢修宿舍”一事,引發廣泛關注。11月18日,富寧縣教育體育局工作人員稱:“學生正在居家學習,目前學校沒對學生作出任何決定。”
正居家學習的學生,就和所有關注此事的人一樣,大概都在等待著學校的處理決定。站在學校的角度,該名學生當眾拿起話筒質問校方的行為,確實顯得莽撞,若對其進行適當的批評教育也是合理的。然而,如果校方想要以更嚴重的方式處理,則顯得有些不妥。
以當前輿論看,多數網友都傾向于理解和支持學生。這是因為,一方面,少年本就年輕氣盛,敢于直接表達不滿并質疑也是勇氣可嘉;另一方面,學生反映的問題很現實,宿舍條件好壞關乎學生權益,學生們需要舒適安全、相對私密的休息環境。
11月16日,富寧縣教育體育局通報稱,富寧縣一中2023年以來陸續投入67萬余元對學生宿舍進行提升改造。目前,宿舍均為10人間,具備正常住宿條件。這固然打消了部分質疑,但仍過于籠統,誠意未免有些不足。
細說起來,宿舍能住和住得舒服根本不是一個概念。比如,早晚洗漱如廁需不需要排很長時間的隊、床鋪之間有沒有遮擋保障相對私密性、用水用電有沒有不合理限制等,才是對學生住宿條件的“靈魂拷問”。此外,《城市普通中小學校校舍建設標準》明確規定,學生宿舍生均使用面積應當達到3平方米,單間居室的居住人數不應超過8人。一個宿舍住10個人,確實有點多了。
誠然,涉事學生的舉動可能違反了校紀校規,但背后的訴求、提出的問題卻值得學校深思。無論如何,學校應以尊重學生需求、促進學生發展為出發點,切實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在完善基礎設施的同時,保持反饋渠道暢通無阻,以開放包容的教育理念,提升學生認同,贏得公眾認可。
后續,希望學校能深思熟慮,公平公正地處理此事,也希望學生收到的,只是校方通知返校的決定。
評論員 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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