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23時左右,鄭州交警二支隊情指中心民警在進行視頻巡查時發現,在中原區奧體路和創文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處,有4輛摩托車在道路上做出翹頭、壓彎等危險炫技動作。錄像取證的同時,指揮員通過電臺呼叫正在附近巡邏的二支隊四大隊教導員段玉剛帶領民警前去處置。
民警趕到現場后,迅速將駕駛摩托車的古某、楊某、韓某、王某4人控制,對4人駕駛摩托車闖禁行的違法行為進行糾正。
經過民警進一步檢查發現,摩托車駕駛員古某、楊某證件齊全,民警對2人駕駛摩托車闖禁行的行為進行現場處罰,而韓某和王某雖然有駕駛證,但持有的是C1小型客車駕駛證,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資格。按照交通法的相關規定,民警將韓某、王某的車輛扣留,告知兩人到交警二支隊進一步處理。
11月18日15時,韓某和王某來到交警二支隊接受處理,民警對他們的違法行為進行批評教育,對2人駕駛摩托車準駕車型不符和違反摩托車通行規定的行為合并處以400元罰款、記9分的處罰。
記者 徐富盈 通訊員 李冰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