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高科技化管理水平,鄭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城區新安裝了53處“違法停車抓拍系統”監控設備,目前,這批智能電子監控設備試運行后驗收合格,將從2月25日起正式投入使用,現將這批新增的“違法停車抓拍系統”監控設備點位等信息予以公示。
▲禁止車輛臨時或長時停放標志
“違法停車抓拍系統”是利用自動跟蹤球機實現對“違法停車”車輛的自動檢測抓拍。路邊違法停車,設備會自動識別違法停車車輛車牌,并拍照記錄該車位置,超過設置時間后,則判定為違法停車,設備將自動生成違法記錄。
“違法停車抓拍系統”測試照片
以上照片僅系統測試使用不予處罰
鄭州交警對電子監控設備抓拍到的禁停路段“違法停車”車輛,將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九十條,《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對違法車輛的“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行為處以“罰款200元、記0分”的處罰。
新增違法停車抓拍系統點位信息
記者 劉德華 張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