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蟄時節,為進一步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3月6日,鄭州航空港區法院開展“豫劍執行”集中執行活動。當天7點30分,執行干警兵分4路雷霆出擊,奔赴各個執行現場。
現場一:欠款1.5萬元,家中被“請”主動還了
馬某與李某勞動合同糾紛一案,法院判決李某應向馬某支付欠款1.5萬元。判決生效后,李某未在法定期限內履行付款義務,馬某多次討要未果,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多次與李某聯系,敦促其盡快付款,但其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脫。
集中執行活動中,執行干警一早就將未來得及出門的李某堵在家中,并成功拘傳至法院,面對面再次耐心向其嚴正釋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確定義務需要承擔的法律后果。最終,李某主動履行還款義務。
現場二:入村細“談心”,家屬代繳罰金
趙某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罰金刑,判決生效后其一直未予繳納。考慮到趙某成年且精神狀況不佳,為妥善化解糾紛,執行干警將其家屬約至村委進行深入溝通。
起初趙某家屬心存抵觸,但在執行干警設身處地為其分析利弊得失后,他們逐漸打消對執行工作的誤解。最終,趙某家屬經現場籌措,代其如數繳納了罰金。
經過12小時連續奮戰,集中執行活動累計拘傳被執行人12人,拘留3人,騰房3套,執行完畢12件,達成執行和解5件,執行到位金額114.6萬元。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王惠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