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在保障休息休假權益方面,行動方案明確,嚴格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鼓勵帶薪年休假與小長假連休,實現彈性錯峰休假。依法保障勞動者休息休假權益,不得違法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實際探索設置中小學春秋假。
帶薪年休假和小長假連休,看似僅是時間上的調整,實則暗藏提振消費、釋放內需的智慧。連休的好處顯而易見,它讓勞動者能有更多時間陪伴家人、放松自己,也為旅游、文化、娛樂等消費領域創造了機遇。有錢更要有閑,期待相關政策盡早落地、嚴格落實。
需要注意的是,盡管國家鼓勵帶薪年休假和小長假連休,但決定權終歸是在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手中。如果員工不想連休,那么企業就不能強迫;如果不具備連休條件,那么員工也應適當兼顧企業利益。此前有報道,某公司單方面安排春節假與年休假連休,引起廣泛討論。但其實,這是出于公司生產經營的需要——淡季無需使用更多勞動力,旺季難以安排員工休年假,所以安排淡季休假,雖不符合員工個人意愿,也并無不當。
如何具體落實,需企業和員工共同執筆。無論如何,用人單位應更加人性化地統籌規劃和實施休假制度,在滿足生產經營的基礎上,讓員工充分享受假期時光,避免因休假影響生產,因生產折損假期,進而實現企業與職工雙贏。
現實中,變相克扣年假、強制加班等問題依然頑固。要想破解難題,一方面需要企業自覺自律,重視員工休假和休息。近段時間,大廠紛紛“反加班”“反內卷”、相關部門強調員工“離線休息權”,都釋放出了積極信號;另一方面,勞動監察部門也需主動出擊,加大監督和追責力度,確保勞動者休息權不被侵擾。雙管齊下,在鼓勵宣傳的同時,亮出監管真招猛招,人們才真正敢休假、能休假,才能促進經濟釋放新活力。
企業與員工雙贏,個人和社會雙向受益,為“帶薪年假和小長假連休”點贊。全面提振消費,應“連招”不斷。
□評論員 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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