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氣溫回升、天氣干燥、大風增多,春耕生產活動頻繁,加之清明祭掃臨近,民俗祭祀、春耕生產用火交織疊加,森林防滅火工作形勢異常嚴峻。
近日,鄭州市通報三起森林火災典型案例,提醒廣大群眾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堅決杜絕野外違規用火,入林進山嚴守法律底線,共同守護綠色家園。
案例一:
2023年3月9日,任某彬因在新密市超化鎮任溝村六組自家墳地上墳時,引發森林火災,經新密市人民法院審理以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案例二:
2023年3月9日,王某行因在鞏義市夾津口鎮公川村川腦組自家墳地上墳時,引發森林火災,經鞏義市人民法院審理以失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4個月。
案例三:
2025年3月22日,陳某、張某因分別在滎陽市環翠峪管委會陳莊村、杏花村祭祀時,引發大面積山火,目前滎陽市公安局已依法對二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這三起案例均為上墳燒紙等人為因素引發火災。鄭州市林業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據統計,在我國的森林火災中,由于在林區內上墳燒紙、燒荒和吸煙等人為因素引發的火災約占總數的95%以上。
《森林防火條例》第53條規定:造成森林火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森林防火,警鐘長鳴!
鄭州市林業局提醒:在進入林區從事生產、生活活動時,要時刻不忘森林防火,切勿心存僥幸,一旦引發山火,必將承擔法律責任。
記者 李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