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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熱點話題|1.5萬機票款退票被扣1.4萬元問題出在哪里

          2025-04-02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讓旅客擁有容錯空間,也是為了獲得旅客長久的認可和支持。不能讓每一起退票都變成拉鋸戰

          3月29日,山西省運城市一男子稱,因孩子在日本留學,他2月27日在同程旅行平臺購買了8月3日~11日北京往返東京的家庭機票,總價15113元。之后因情況變化,準備改簽機票,結果誤操作成“退票”,被扣除了14263元。同程客服將問題甩給航空公司,而航空公司稱未收到訂票和退票信息。幾經協調,平臺只退款5221元。(4月1日經視直播)

          因個人原因退改票,是消費者的問題,應支付一定手續費。但提前4個多月退票被扣除94%的費用,這就是航空公司和平臺共同的問題了——扣費依據是什么?誰該為此負責?

          退改簽政策實行梯次收費標準。一般來說,退票時間越晚,退票費越高;折扣越低的機票,退改簽限制就越嚴,扣費就會越高。此事件中,男子所購買的機票,起飛時間還有4個多月,且屬于家庭機票,不該扣那么多手續費。

          實際上,問題出在航空公司與旅行平臺雙方,相互推諉、“踢皮球”,未能盡職盡責。一方面,航空公司與平臺合作,業務可以放開,但不能將責任“甩手”。即便尚未收到訂單和退票信息,也應積極配合消費者維權,并審視與平臺合作的問題和不足。

          另一方面,平臺手握票代業務,依照相關規定,不得擅自更改航空公司的退改簽收費標準,不能在退改簽收費標準之外向旅客加收額外費用。數月后才起飛的機票,用戶5分鐘內發現并聯系,平臺大概率還沒跟航空公司“下單”,那么,高額退票手續費從何而來,憑什么收?徹底鏟除“霸王條款”,應積極展開調查。

          “高額退票費”事件屢有發生,與相關規定中“合理的梯次收費標準”的相對模糊不無關系。如何定義“合理”?如何明確各方責任邊界?既然平臺和航空公司爭論不休,就該由相關部門推動完善和細化行業標準,填補漏洞,以系統性的制度設計來預防和解決這類問題。

          讓旅客擁有一定的容錯空間,也是為了獲得旅客長久的認可和支持。希望所有航司及平臺都能明白這一點——旅客買票買錯了要改,企業做得不夠好,自然也要改。

          不能讓每一起退票事件都變成一場拉鋸戰。收取退票費,應當更加合理合法、公平公正。

          評論員 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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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州晚報》版面截圖

          分享到: 編輯:陶莎 統籌: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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