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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網絡卡頓多買5張演唱會門票,退票要扣40%手續費? 高效調解破僵局

          2025-04-16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一場因演唱會門票退款引發的糾紛鬧上了法院,經過鄭州自貿區法院(經開區法院)為期兩周的調解,最終當事人雙方在正式開庭前達成和解,糾紛順利化解。今天,鄭州自貿區法院對外發布該起案件進展。

          牛女士稱,其在搶購當天某場演唱會門票時,因系統卡頓多次點擊,最終導致多購了5張門票共8300元。大概一小時后發現時即申請退票,卻被要求扣除票面價值40%手續費共計3320元。牛女士表示售票平臺只公示了截至演出前一天的退票規則,未公示演出日當天退票手續費標準。此后她向消協、票務承包公司及稅務部門投訴,但售票平臺及承包方始終拒絕退款。

          案件進入法院后,雙方爭議持續膠著。牛女士強調因系統卡頓多次點擊導致誤購票,主張全額退款,而平臺及承包方堅持規則不可更改,并質疑消費者購買多張門票的動機。調解進程一度陷入停滯。

          為推進矛盾化解,承辦法官童永奎帶領團隊人員展開深入調解,連續數日堅持與當事人雙方反復溝通,逐項梳理事實和法律依據,深入分析爭議焦點,分別進行勸說。調解過程中,法院干警告知售票方,平臺退票雖流程合規,但確實未標注演出當日的退票規則,且門票已二次銷售并未造成實際損失。同時,勸說票務公司作為新成立的公司,及時化解糾紛才能更好地積累商業聲譽。面對牛女士,告知其平臺雖未明確公示演出當日退票手續費標準,但參照公示的其他日期退票手續費標準,在合理范圍內承擔一定的手續費也是應該的。經過童法官多日調解勸說,見當事人雙方態度有所松動,遂組織雙方面對面調解協商。最終雙方達成和解,買方承擔20%退票手續費,牛女士隨即撤回起訴。該案從立案到撤訴僅用兩周。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李慕淳 文/圖

          分享到: 編輯:周愛巧 統籌: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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