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工人日報》
據8月5日央視新聞客戶端報道,針對部分醫療機構使用模糊、籠統或容易混淆的門診名稱,少數醫療機構為吸引患者,利用諧音、形容詞等暗示療效的門診名稱誤導患者等情況,國家衛生健康委近日發布了《關于規范醫療機構門診名稱管理工作的通知》,強調醫療機構要遵循依法合規、科學規范、清晰準確的原則進行門診命名。
門診名稱不僅是標識,更是患者選擇就醫的“第一指引”。現實中,一些醫療機構為吸引眼球,給門診起了五花八門的名字,例如,用“克星”“神效”等詞匯夸大療效;把“泌尿”改為“秘尿”,暗示治療隱私疾病;將普通診室冠以“國際診療中心”等名頭,試圖抬高身價。種種套路已經超出了營銷技巧,侵害了患者的知情權——一旦患者被花哨名稱誤導,不僅會耽誤治療,也會降低對醫療行業的信任度。
此次國家衛生健康委及時出手,作出名稱與診療科目匹配、中醫門診通俗化、特色門診“名實相符”等要求,旨在整治醫療機構的“門面工程”,推動門診名稱回歸樸素的功能屬性,使患者通過名稱就能快速了解診療范圍,減少信息不對稱帶來的就醫成本。比如,“心血管內科門診”比“心臟養護中心”更精準,“心悸門診”比“養心特診”更貼合患者認知——明晰的命名本身,就是醫療服務便民的體現。
醫療機構的進步與創新,靠的是診療技術的精進、服務質量的提升,而非名稱的標新立異。就此而言,為門診名稱“立規矩”,更深遠的意義在于重塑醫療行業的價值導向,推動醫療機構將更多精力投入鉆研技術、優化就醫流程上,而非通過“博眼球”“蹭流量”攬客。從清理花哨名稱,到調整門診標牌,再到完善導診服務、公開門診信息,國家衛生健康委提出的一系列要求,本質上是再次重申“醫療服務需以患者為中心”。
對不合適、不合理的門診名稱進行糾錯,既是對患者知情權的尊重,也是醫療行業自我凈化、提質增效的必然選擇。只有每一個門診名稱都清晰、準確、易懂,患者的就醫之路才能更順暢,醫療服務的溫度才能直抵人心。
《鄭州晚報》版面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