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記者從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了解到,按照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河南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南監管局關于開展合作金融機構遴選工作的通知,我省將組織遴選省級合作金融機構。
合作金融機構遴選條件:
(一)銀行機構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且在省內設有分支機構的省級分行、省內依法設立的地方法人總行;內部管理機制健全,具有較強的風險控制能力,近三年內未發生金融風險及重大違約事件。
2.財務穩健,最近三個會計年度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率、撥備覆蓋率等指標符合監管要求;自愿遵守有關規定,接受配合相關部門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等工作。
3.產品貸款利率原則上不高于貸款發放時適用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
(二)融資租賃公司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注冊資本不低于5億元、具備融資租賃資質;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依法開展經營活動,截止到申報日,合作融資租賃機構未被“信用中國”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 “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2.參與河南省制造業企業設備融資租賃工作的合作意愿強,積極創新制造業企業租賃服務產品,接受配合相關部門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等工作。
3.擁有專門從事制造業企業設備融資租賃的業務團隊、具備較強的專業能力。
據悉,遴選工作程序,擬參與的金融機構于8月22日前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提交申請成為合作金融機構的函、申請書和承諾書。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聯合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局、中國人民銀行河南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南監管局共同遴選確定省級合作金融機構,并向社會公布。后續根據合作金融機構的年度評價情況,適時調整合作金融機構名單。評價不合格的,不再列入合作對象。同時,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適時補充合作機構。
記者 徐剛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