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報融媒·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陳金華 張朋
“別在微信群里發公告了,你們這一發,親戚朋友都知道了,兒子正是說媒的時候,弄不好連個媳婦也說不上,不就是欠她三千多塊錢嗎,她可真較真,我這就轉過來,千萬別再發了。”1月4日中午,老賴化某在給商丘市虞城縣法院執行法官打電話時,顯得非常激動。
2017年2月7日,申請人劉女士向虞城縣法院起訴,要求化某歸還欠款10萬元及利息。2017年4月18日,經虞城縣法院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2017年4月20日化某歸還劉女士欠款1萬元;6月30日歸還1萬元;余款3.6萬元于2018年1月30日前付清。調解書生效后,化某履行了大部分義務,但欠下3400元一直沒有歸還,經劉女士多次催要,拒不還款。2018年12月18日,劉女士申請強制執行。
在案件執行階段,執行法官了解到,化某外出務工,一直不在家,打不通電話,找不到人,名下也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
執行法官從舉報人處得到一條重要線索,化某的微信號在一個打工群里經常出現。
執行法官決定想法進入該微信群,在群里曬一曬化某的執行通知書及曝光材料。執行法官進入該群后,曬出了化某的執行通知書、曝光材料及相關法律文書,一時間群里像炸了鍋,議論紛紛,給化某造成很大的精神壓力。
1月4日中午,化某急忙以微信轉賬的方式,履行了全部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