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報融媒·鄭州晚報記者 董艷竹 通訊員 黃培靈
1月24日,河南省民政廳聯合省財政廳、省扶貧辦印發《關于提高2019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財政補助水平及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的通知》,適當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財政補助水平及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
根據《通知》,從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人每月不低于52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人每年不低于3860元,城鄉低保標準分別較2018年增長10.6%、11.9%。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財政補助水平不低于274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財政補助水平不低于166元,城鄉低保補助水平分別較2018年增長4.6%、7.8%,惠及311萬城鄉低保對象。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包括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基本生活標準不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的1.3倍。由于特困標準與低保標準掛鉤,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至少增長11.9%,惠及全省50.4萬特困人員。按照《通知》要求,各地要在2月底前制定地方標準,在3月底前將第一季度提標資金發放到位。
此前,我省已下撥2019年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73億元,由市縣統籌用于低保人員和特困人員的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等支出。
根據要求,全省各地要將救助資金按時、足額發放到困難群眾手中,并積極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加強節日期間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管理,扎實開展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冬季救助專項活動,解決好困難群眾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確保困難群眾度過一個安全溫暖祥和的春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