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鄭報融媒記者從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隨著《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正式實施,我省交警部門將集中整治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
要購買使用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
4月15日,《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正式實施。新國標對電動自行車的速度、重量、防火等指標做了強制性要求,嚴格規定了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能標準。新國標在防止電動自行車超重、超速的同時,也給消費者現有的使用習慣帶來了影響。
在此,提示廣大交通參與者,要購買使用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即具有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整車質量小于或等于55kg等。
對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將按機動車進行事故責任認定
對涉及電動自行車的道路交通事故,對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的電動自行車,河南公安交管部門將按機動車進行事故責任認定。
因為電動車闖紅燈、逆行、橫穿馬路、突然轉向等,交通事故時有發生。
交警提醒: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駕駛二輪電動車出行要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遵法駕駛,文明出行,不闖紅燈、不占用機動車道行駛、不逆向行駛。
鄭報融媒·鄭州晚報記者 張玉東 實習生 許子初 通訊員 曹繼征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