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省政府冬春火災防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后,鄭州市政府迅速貫徹落實全省消防工作會議精神,安排部署全市冬春火災防控工作。
會議通報了今年以來全市全年未發生較大以上亡人火災,消防安全形勢為近五年來最好一年,但消防安全容不得一絲一毫的松懈,必須居安思危、警鐘長鳴。
會議要求,各級、各部門加強組織領導、狠抓責任落實,深入分析研判本地區、本行業系統火災形勢,科學謀劃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持續推進重點領域排查整治,緊盯大型商業綜合體、商場市場、倉儲物流、醫院學校、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逐行業逐領域加大檢查頻次和力度,并加強居民住宅區、“九小”場所和沿街門店等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督改占堵疏散通道、違規用火用電、電動車進樓入戶等隱患問題,嚴防“小火亡人”現象的發生。
會議強調,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履職盡責,強化工作措施,將《鄭州市消防條例》宣貫工作貫穿冬春火災防控全過程,逐級、逐崗位壓實工作責任,提高執行能力,全力以赴做好冬春火災防控工作。
冬春火災防控期間,各級、各部門要實行事前追究、事后追究相結合,嚴格事故責任倒查和追究。凡工作責任不清晰、落實措施不具體的,對當地政府、有關行業部門予以通報批評;凡工作不落實尤其是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或隱患集中區域未按期整改銷案的,對當地黨政領導和主管部門領導采取通報批評、約談、督辦、警告,建議采取組織措施等進行追究。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汪永森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