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法院,感謝咱的執行干警幫我要回了錢!”7月1日,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在申請人張某的一聲聲感謝中圓滿執結。
2013年3月1日,張某經人介紹,將30萬元借給吳某使用,吳某向張某出具借條一份,載明借款期限一個月。借款到期后,張某催要三年未果,無奈之下訴至鞏義市人民法院。2016年11月,法院判令吳某十日內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由于吳某欠很多人的錢,一直躲債,中間迫于無奈雖然也還過張某幾萬元,但剩的錢卻遲遲不給。執行干警給吳某打電話勸其主動履行義務,但他一直推說沒錢,采用拖延戰術,并堅決不肯露面。2019年6月24日,執行干警得知吳某最近在站街鎮開了一家飯店,立馬出警在其飯店帶回了吳某。“你投資飯店花費20多萬元,為什么不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面對執行員的詢問,吳某卻說錢都是借別人的。隨后吳某因拒絕報告財產,且執行員通過查控手段發現其賬戶有多筆大額流水交易被依法拘留。
吳某家人知道其被拘留后,多次到執行局“說事兒”,東拉西扯,就是不提還錢的事,在執行法官明確告知吳某的行為已經涉嫌拒執罪,將移送公安、檢察機關偵查、起訴后。吳某及其家人才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在和申請人張某溝通協商后,張某同意本息合計共還三十萬就案結事了,6月27日,吳某讓其哥哥來到執行局,說要用手機轉賬方式交執行款,在手機上操作一番后,讓執行干警看了轉賬截圖,“錢我已經轉給你們了,趕緊把俺兄弟放出來吧!”,吳某不知道的是,執行局有專門的“執行案款管理系統”,執行款到賬后,系統自會提醒。而且期間吳某的哥哥一直偷偷錄音,企圖“證明”自己交了執行款。在被執行干警發現后,灰溜溜的離開了。隨后發生的事情,讓經歷過無數案件的執行員都震驚了,執行干警等了三天,也不見系統提示案款到賬。
原來,吳某的哥哥并沒有真正支付執行款,而是又點了撤銷,并妄想用支付截圖騙過執行法官,換取吳某自由。6月30日,吳某的哥哥經通知再次來到了執行局,在執行員對其批評教育后,他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老老實實交了三十萬執行款。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 通訊員? 賈鳳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