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至10日,河南省淅川縣法院刑事審判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楊某東等24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傷害、強迫交易、尋釁滋事、非法拘禁、妨害作證罪等罪一案。本案由淅川縣人民法院院長王建軍擔任審判長,淅川縣檢察院檢察長丁志亞等5名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
淅川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3年7月,被告人楊某東注冊成立淅川縣匯豐農業投資咨詢公司,為攫取更大的經濟利益,擴大勢力范圍和影響力,糾集周某、曹某軍、姚某建等人,以該公司為依托,以3分-10分不等的高息向社會不特定人員發放貸款,并通過設立要賬隊采取違法犯罪手段進行非法討賬。經審計,2013年以來,該組織的資金賬戶累計向外發放貸款1.01億元,獲取巨額非法利益1146余萬元。
在楊某東的組織領導下,被告人曹某軍等骨干成員不斷吸納多名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閑散青少年發展新成員,逐漸形成了以被告人楊某東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以“公司”為窩點,成員之間分工明確、上命下從、配合默契,通過非法討債、替人要賬、幫助他人擺平事端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并利用獲取的經濟利益為組織成員提供吃喝、住宿、感情聯絡;購買車輛、油漆、花圈、鐵鏈、音響等作案工具。同時,以向組織成員發放報酬、福利等方式提供經濟幫助籠絡收買人心。
自2015年7月份以來,該組織采取毆打、恐嚇、威脅、跟蹤、拘禁、滋擾等暴力手段或軟暴力手段稱霸于淅川縣域非法放貸行業,并先后有組織地實施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非法拘禁、強迫交易、妨害作證等違法犯罪活動,共計30余起,造成1人輕傷、2人輕微傷、5人被非法拘禁的嚴重危害后果,嚴重影響了當地正常的經濟、生活秩序和社會穩定。
為充分保障各被告人的合法權利,在審判長的主持下,控辯雙方圍繞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依法進行了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認真聽取了各被告人的最后陳述。
部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新聞媒體記者和被告人家屬等約200人旁聽了案件審理。由于本案案情復雜,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楊建民?張長海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