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特區立法會前議員李柱銘等9人,涉于前年8月18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準集結,該案16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由于原本代表黎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須隔離檢疫,黎今由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代表。
9名被告各被控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及一項“組織未經批準集結”罪。其中,立法會前議員梁耀忠、區諾軒承認控罪,前者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他面對的另一控罪將留在法庭檔案,不予起訴;后者承認兩罪。法庭應控辯雙方建議,將案件押后至3月22日再處理2人的求情及判刑,以等候本案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