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交警溫馨提醒:
推送千萬條,請看這一條!
看到不點開,找車兩行淚...
鄭州交警1分鐘前
您的車牌號為豫A12345的車輛于2019-08-20 15:00因違法停車已由交警一大隊一中隊拖移至***停車場,請知悉。
不是限行提醒,也不是違法提醒
而是拖...拖車提醒?
鄭州交警微信公眾平臺
違停拖車提醒功能上線啦!
以前的拖車是這個樣子
↓↓↓
放置拖車告知牌
用粉筆在地上留信息
易受外界因素影響,無法及時通知車主?
找不到車輛存放地點,不清楚取車流程?
耗時耗力,效率低下?
而現在
↓↓↓
車一旦被拖走,立刻收到推送提醒
拖車通知示例圖
詳情鏈接停車場地址
及時高效通知到車主?
一鍵導航車輛停放位置,方便取車?
節約時間,提高取車效率
那么問題來了
如何實名認證?
如何綁定車輛信息?
↓↓↓
那么問題又來了
什么情況會被拖車?
被拖了如何取車?
電動車無牌車拖不拖?
Q:
接收車輛拖移提醒的條件?
A:
需滿足三個條件:一是關注微信號【鄭州交警公眾服務】;二實名認證并綁定車輛信息;三是河南省內(包含豫A和豫A以外牌照)的車輛。
Q:
目前此功能覆蓋區域?
A:
現階段,在市區一至六大隊管轄區域施行,經過一段時間的使用后,收集基層反饋問題及需求進行升級改版;二階段,在全市范圍內(含各縣(市)、上街區、航空港區)推行。
Q:
拖車的法律依據?
A: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Q:
哪些情況屬于被拖移范疇?
A: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又無其他機動車駕駛人即時替代駕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除依法給予處罰外,可以將其駕駛的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有關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一、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和區域;
二、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
三、人行道(按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
四、人行橫道和施工地段(施工車輛除外);
五、交叉路口、急彎路口、寬度不足四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五十米內的路段;
六、公交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三十米以內的路段(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除外);
七、法律、法規規定禁停的其他路段和區域。
Q:
被拖車后如何取車?取車時需要攜帶什么材料?
A:
在微信號【鄭州交警公眾服務】微信平臺提醒消息詳情頁匯總了市交警一至六大隊的停車場地址,方便用戶導航前往。
取車時請攜帶:駕駛員駕駛證、車輛行駛證、有效期內交強險保單(查看原件和留存復印件);具體取車流程建議咨詢停車場或交警大隊。
Q:
外省車輛,非車主本人,沒有綁定車輛,也沒有收到推送,如何查詢拖車信息?
A:
1、撥打110查詢;
2、在【鄭州交警公眾服務】微信號對話框中回復【停車場】或【拖車】等關鍵詞,即可獲取停車場地址電話,根據車輛原停放位置撥打相關轄區交警大隊電話咨詢;
后期將上線在線查詢功能,用戶關注【鄭州交警公眾服務】微信號,輸入車輛信息即可查詢。
Q:
電動車、無牌照車輛如何錄入提醒?
A:
目前,電動車、無牌照車輛暫無法錄入系統。功能上線前三個月是試用期,我們會密切關注使用情況和實際需求,收集各類問題,并在不久的將來升級改版,其中就包括對無牌車輛和電動車、大面積亂停的共享單車拖移信息的告知。
斑馬線、人行道、公交站長期霸道的
僵尸車、銹跡斑斑、只剩軀殼,影響交通的
蜀黍待會兒就“私聊”你了
違停一時爽,找車很匆忙
最后蜀黍提醒廣大駕駛員
城市道路是公共資源
或許你只是稍微停了一會兒
卻會給其他司機帶來麻煩
拒絕違停,從我做起!
ps:希望大家都用不到這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