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記者從省市場監管局獲悉,因銷售8.2公斤不合格韭菜,新鄉一企業被罰款7萬元。
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關于2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涉及河南1批次不合格食用農產品。具體情況為,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抽檢中,新鄉縣萬德隆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經調查,新鄉縣萬德隆商貿有限公司共購進該批次韭菜8.2公斤,已全部銷售完畢,貨值金額38.84元。
新鄉縣萬德隆商貿有限公司銷售韭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新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萬德隆商貿有限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38.84元,罰款70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鄭報全媒體記者 李愛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