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記者從河南省高院獲悉,為積極配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各級法院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1日期間的庭審、接待、聽證、調解、質證、執行等訴訟活動全部延期。
具體如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精神,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農歷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各級法院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1日期間的庭審、接待、聽證、調解、質證、執行等訴訟活動全部延期,具體請與案件承辦法官聯系或等所在法院通知。法院會根據疫情變化情況盡早與當事人及律師溝通協商,盡快妥善安排。對特別緊急情況,法院會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妥善處理。
向法院申請立案(包括訴訟案件和執行案件)、提交證據材料、申請調解等訴訟活動,請通過“河南移動微法院”“人民法院在線調解平臺”“12368熱線”等平臺在線辦理。各級法院將加強后臺維護管理,保障網絡暢通。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住院、隔離期間,或者身在武漢以及其他受疫情影響關停交通的地區,無法如期到庭參加訴訟的,可以依法向所在法院申請延期審理。對于因患病治療未能及時申請延期的,法院將予以妥善處理。
執行案件需要線下查控和現場執行的,受疫情影響可能存在延期。全省法院將通過“網上執行查控系統”等合法安全的方式辦理。
所有到法院的當事人、律師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進入法院辦公區、審判區請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要求佩戴口罩、配合測量體溫、詢問身體狀況等相關檢查。
省高院已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全省法院和法官科學合理安排審判工作,妥善有序做好執行工作,強化服務意識,對延期情況及當事人通過網絡、電話咨詢要耐心解釋,在特殊時期盡全力做好審判執行和訴訟服務工作。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