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多名考生報料稱,
在河南平頂山一中考場,
一名女生在高考考試中突然站起身,
撕毀了另外兩名考生的答題卡。
對此,平頂山一中校長胡彥軍向記者證實
確有其事
稱系考場突發事件,監考老師及時處置,
共兩名學生答題卡被撕。
經上報平頂山市招辦批準,
這兩名考生被允許延時填涂答題卡。
平頂山教體局回應稱,
對撕答題卡學生的調查處理還在進行中。
7月8日17時許,河南省招生辦公室普招處高考考務管理部門一名工作人員回應記者稱,“已經按照規定處理過了”,“已按程序上報處理”。依據相關規定,撕答題卡考生的全科成績會被取消。而針對這一事件的官方回應,正在形成方案。
記者查詢發現,教育部發布并于2012年4月1日起施行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規定,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有“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行為,“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