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法官,自打這筆款子沒要回來,我愁的天天睡不著覺,真沒想到你們這么快就幫我們把錢一分不少地要回來了,真是太感謝你們了!”10月27日,鄭州市惠濟區法院執行局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將被執行人某置業公司的銀行賬戶予以凍結并進行扣劃,高效執結了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據了解,2019年5月,某置業公司與某工程公司簽訂了一份工程發包合同,約定某工程公司以包工、包料、保質量、包工期等方式承建某置業公司發包的位于鄭州市惠濟區的一處工程,項目總建筑面積約23.75萬平方米。另外合同中還對付款方式進行了約定。合同簽訂后,某工程公司便開始進場施工,然而,直到完成合同約定工程量的90%,某置業公司也沒能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雙方為此產生糾紛。
多次向某置業公司討要工程款無果后,某工程公司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起訴到了惠濟法院,請求解除雙方簽訂的工程合同,某置業公司支付其工程款及利息。案件審理過程中,雙方在法官的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1.雙方均同意解除于2019年5月簽訂的工程合同;2.某置業公司分三筆向某工程公司支付工程款795萬元,如其逾期支付工程款,則某工程公司有權就逾期未支付部分向法院申請執行。
由于調解書生效后,某置業公司幾經催促并未履行,某工程公司向惠濟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執行文書,并多次前往該公司,向其法定代表人詳細說明拒不履行將面臨的法律后果,敦促該公司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然而,面對法官的勸說,該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卻躲躲閃閃、含糊其辭,既不主動報告財產,也不履行。執行干警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詢,發現被執行人在某銀行賬戶有足額可供執行的存款,遂立即對該賬戶依法凍結,并成功劃扣了 7970832.50元執行款。隨后,執行干警將執行款發放給了申請執行人,該案得以圓滿執結。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魯維佳 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