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高氣爽,亮劍執行。鄭州市金水區法院開展“金法靂劍之秋季攻勢”集中執行活動。
9月1日早上9點,“出發!”隨著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執行局局長王松鶴一聲令下,執行干警根據行動預案,迅速出擊,奔赴執行現場。截至下午5點,此次活動共執行完畢17件,執行和解12件,拘傳、拘留22人,騰空房屋7套,執行到位金額343萬元。
2019年陳某租賃劉某的二層門面房,每月租金9000余元。剛開始陳某正常支付房租,后因生意冷清,收入有限,幾個月后陳某開始拖欠房租。劉某多次催要,陳某總是找各種理由推脫,無奈訴至金水法院,要求陳某支付房租及違約金12萬余元。
經過法官主持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劉某自愿放棄部分租金及違約金5萬余元,陳某需分12筆支付劉某租金共7萬元;若陳某未按期足額支付上述款項,劉某有權就全部租金及違約金12萬余元申請強制執行。調解書生效后,陳某未按期履行,劉某申請強制執行。
承辦人史慧芳接手案件后,第一時間發起網絡總對總查控,發現陳某賬戶僅有零星余額,但其名下有一套房產。史慧芳首先與陳某聯系,督促其自覺償還欠款。但陳某一直以自己做生意失敗,現在無力償還為由未履行。
鑒于這種情況,她對陳某名下房產采取查封措施。考慮到房產實際價值遠超于該案標的,處置被執行人房產可能會給其帶來更大損失,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史慧芳約雙方當事人來法院商量如何還款。
可到了約定日期,陳某卻玩起了“失蹤”。對于陳某多次逃避執行的行為,史慧芳果斷采取騰房措施,在陳某房屋張貼騰房公告。陳某眼看自己的房子可能保不住了,才主動聯系法院,表示自己現在確實遇到了困難,只有這一套房子,希望法院能夠組織雙方進行和解。史慧芳再次聯系申請人,表達了陳某希望和解的意愿,申請人也表示陳某確實做生意賠錢了,其也愿意接受被執行人分期還款。
活動當日,史慧芳約雙方當事人到法院,經過反復做工作,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劉某自愿放棄違約金,陳某每月支付劉某4000元,所有款項在一年內全部付清。陳某當場履行了第一個月4000元的還款義務。雙方當事人均對史慧芳表示了感謝,認為這樣既可以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又可以讓被執行人“喘一口氣”,不至于被債務給壓垮了。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廖媛莉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