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發現被執行人楊某的車啦!就在你們法院門口,真的,你們快過來!”接到申請人電話的新密法院執行法官馬上放下手中的工作,一路跑到單位門外圍墻處的停車位邊,老遠就看到一輛奔馳汽車停在那里,趕緊拿出卷宗資料一比對,沒錯!就是被執行人楊某名下的被依法查封但未找到蹤跡的車輛。
“這還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執行法官臉上洋溢著興奮的笑容,“馬上扣押,打電話通知被執行人,看看他是不是院里開庭,找到他!”
被執行人楊某拖欠申請人借款30余萬元,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執行法官經過財產查控成功扣劃并執行到位18萬元。隨后,執行法官多次聯系被執行人楊某,敦促其主動履行剩余款項,楊某每次都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但卻一直以各種理由推拖不予露面,執行法官多次查找其行蹤,也均無果。
后法官查詢到楊某名下有一輛奔馳汽車,遂依法對該車輛進行了查封,但因無法找到該車輛下落,無法進行扣押和處置。申請人也一直在打聽被執行人下落,此次無意中得到消息,被執行人楊某有一起民事案件今天要在法院開庭,于是便發生了開頭的一幕。
得到消息的楊某知道自己再也躲不下去了,迫于執行壓力,最終同申請人就還款事宜達成和解,案件順利執結。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鮑志剛 張躍峰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