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3 來源:人民日報 分享到:
2020年12月3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上海一中院已依法對故意殺人犯黃一川執行死刑。
2018年6月28日,黃一川為泄私憤,蓄謀報復社會,經反復踩點、守候尾隨,在上海市浦北路世外小學附近公然砍殺無辜學生和家長,致二名兒童死亡、二人輕傷。
上海一中院在執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黃一川會見了近親屬,充分保障了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益。檢察機關派員到執行現場監督。
分享到: 編輯:張瀟 統籌:楊觀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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