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了一張身份證,卻成了不法分子的“幫兇”,這事奇怪不?
2月17日下午,鄭州鐵路公安處商丘站派出所查獲一名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男子彭某某。經查,其稱持有的陳某華的居民身份證為一年前撿拾所得,后多次使用這張姓名為陳某華的居民身份證乘坐火車。
民警聯系到陳某華本人,陳某華稱其居民身份證在2018年3月份丟失,想著重新補辦一張身份證件因此并未將此事放在心上。
隨后民警在對彭某某前科記錄查詢時發現,彭某某于2008年至2019年間因盜竊罪多次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彭某某交代,為避免在乘坐火車時被公安機關盤查,于是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進站乘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之規定,彭某某因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被鄭州鐵路公安處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鄭報全媒體記者 張華 通訊員 趙利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