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鄭州交警二大隊為了保護市民出行安全,不間斷地對酒駕醉駕進行查處,2月17日(初六)夜間,查處了一輛酒駕網約車,駕駛員除了面臨行政拘留外,還將離開網約車的崗位。
2月17日22時34分,交警二大隊西開發中隊副中隊長徐杰和民警李明明在鄭州市中原區西四環執行酒駕查處行動時,對車號為豫ADJ***5的新能源轎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駕駛人孫某某有飲酒嫌疑。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酒精含量為34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民警進一步核查所駕車輛信息,該車屬于網約車,駕駛員孫某因涉嫌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民警將車輛和駕駛證暫扣。
根據相關規定,孫某酒后駕駛營運車輛,將被處以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報考的嚴重處罰。特別是吊銷駕駛證后,孫某將不得不離開網約車的工作崗位。
鄭報全媒體記者 徐富盈 通訊員 李冰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