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屬于易燃易爆品,運輸汽油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機動車違法載運危化品上路,猶如一顆“移動炸彈”,給轄區群眾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嚴重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4月18日,一輛小轎車在沒有任何防護的情況下竟私自非法拉載危化品,最終被交警五大隊及時查獲。
當天14時30分許,交警五大隊五中隊民警張豫在金杯路連霍高速附近對過往車輛例行檢查時,一輛豫A8***Y黑色小轎車忽然減速,形跡可疑,民警立即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車門打開瞬間,一股濃濃的汽油味撲面而來。經查,該轎車車后排載有一大桶汽油,僅用一條薄棉被隨意遮蓋,沒有任何固定,如果車輛繼續行駛,簡直是行走的“炸彈”。
經調查得知,駕駛人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資格,且該轎車也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不具備運載資格,嚴重違反了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及危險品運輸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民警依法暫扣車輛和非法運輸品,控制好當事人,并將案件移交轄區新城路派出所做進一步處理。
交警提醒:汽油本就是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加之天氣逐步升溫,更加劇了安全隱患。在沒有任何防護措施和運輸資質的前提下私自拉載危化品,如同道路上一枚“行走的炸彈”,存在極大安全隱患。在此希望廣大駕駛員一定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莫觸法律底線,切勿因小失大。
鄭報全媒體記者 張玉東? 通訊員 榮萍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