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關系很好的哥們卻因一方借錢不還鬧上法庭,法官調查后發現其中另有原因,最終通過二七法院法官的不懈努力雙方達成調解。
張強與范林二人既是朋友,又是生意上的伙伴。
張強因經營生意手頭上資金有點緊張,就多次向范林借款,先后共借了10萬元。
雙方約定,等張強生意周轉過來就立馬歸還借款。并向笵林出具了一份借條。作為張強的妻子小賀在這張借條上予以簽字確認。
但眼看到了還款的日期,范林多次向張強催要都沒有結果。
范林因生意急需用資金,于是一紙訴狀將張強起訴到法院,要求張強償還借自己的10萬元錢。
當李學文法官向原被告雙方送達傳票時,才了解到該案的被告張強目前正因另外一個案件尚在監獄服刑。而張強的愛人小賀賦閑在家照顧孩子沒有經濟來源,日子過得挺拮據的。
法官考慮到這樣的家庭再背上這筆欠款無形又給小賀增加了不少負擔。
于是李學文法官先是聯系到張強,告訴他范林家的實際困難。當張強聽說曾經的好友入獄了,好友的妻子又遇到困難也很吃驚。他向法官說其實自己也是一直聯系不上范林覺得他不念友情太不夠意思,才去法院打官司的。如今好友家有難,他提出愿意放棄部分利息的想法。
抓住這個機會,李學文法官又趁熱打鐵找到范林的妻子小賀做工作。
就這樣在原告和被告之間反復做了多次工作,范林的妻子小賀也表示可以向家人和親戚借些錢來償還欠張強的錢。最終雙方達成了調解。
在規定的時間內小賀帶著現金來到法院,將錢換給了張強。
她說看到法官設身處地的替自己著想,為了自己的事情忙前忙后很是感動。雙方當事人都對法官耐心細致的工作態度所深深感動,并對法院的工作表示感謝。張強稱會繼續和范林維持友好關系,今后小賀有困難也會幫助的。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李爽 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