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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容易!13年后,工地干活觸電受傷的他 總算拿回16萬余元賠償款

          2021-05-08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感謝法官同志們堅持不懈,花這么大力氣幫助我老漢要回了賠償款,真是太謝謝你們了!”5月6日下午,鄭州市惠濟區法院內,從被執行人手中領到16.5萬元的執行款后,申請執行人楊某激動地向執行干警說道。

          事情還要從頭說起。2008年4月,楊某受雇到某工地干活時,不幸觸電受傷。事故發生后,楊某將包工頭、房主和電力公司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法院判決電力公司、房主各賠償16萬余元,包工頭常某賠付24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電力公司和房主陸續履行了賠償義務,而包工頭常某非但不履行,還跟楊某玩起了“躲貓貓”。楊某無奈之下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多次聯系常某,常某在履行了6萬余元執行款,便開始或聲稱自己不在鄭州,或以手頭沒錢等為由百般推脫、拒不履行。隨后更是開啟了“失聯”模式,不僅拒接執行干警的電話,還從租住的地點搬出,甚至將自己在老家的身份信息也注銷了。

          執行干警幾經查詢查找,也沒能發現常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的執行一度陷入僵局。

          一邊是被電擊受傷致殘的農民工,一邊是隱姓埋名、四處躲藏、不愿承擔責任的包工頭,面對這種情況,執行干警并未放棄,而是持續加大對常某及其名下財產線索的查找力度。

          功夫不負有心人,5月6日,執行干警終于在鄭州某工地找到了常某,將其帶回法院并對其進行釋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將要面臨的法律后果,敦促其主動履行。

          終于,常某最終表示愿意將賠償金一次性支付給申請執行人楊某。隨后,常某安排親友將籌措來的16萬余元執行款送到法院,案件得以圓滿執結,這才出現了文章開頭的一幕。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魯維佳 朱永哲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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